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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06-06 17:30:29 来源: 作者: 阅读:

 

信阳师范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性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推免生
  经我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二)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参加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10月10-31日)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考时应认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招办、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在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
  2.2014年11月10-14日报考人员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交费照相并确认数据。
  3.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点的统一安排办理报名手续,核对网报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考试。
  2.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六、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见考生准考证。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4.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考生所选报考点统一安排考试地点。
  7.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8.对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9.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以培养学院要求为准。
七、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执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复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可以在录取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批准后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积极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最终录取名单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九、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办法
  1.我校招收的硕士生,全日制学术性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2年,化学工程专业学制为3年。
  2.学费:根据国家规定,2015年录取的研究生全部缴费,学费为每生每学年7000元。
  3.奖助办法:具体奖助办法参看我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的有关规定。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我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77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464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杨乐

电话、传真:(0376)6391259  联系邮箱:yjsc125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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